日前從湖北省物價局獲悉 ,在2015年底前和“十三五”期間 ,湖北省建成的風電 、分布式光伏發電 、光伏電站和沼氣發電項目 ,將享受暫定為期5年的電價補貼 。
這一舉措意在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湖北能源結構中的比例 。在此之前 ,湖北省對於新能源發電項目並無省級補貼 。
根據省能源部門信息 ,“十三五”期間 ,湖北省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指標要求在2020年達到10%以上 。而截至2014年底 ,在全省6213.45萬千瓦的發電裝機總容量中 ,風電 、太陽能等占比僅為1.38% ;省內新能源項目25個 ,其中風電項目9個 。
根據省物價局 、能源局關於新能源發電項目實行電價補貼下達的通知 ,新能源發電項目將根據上網電量享受不同的補貼標準 。其中 ,對采取特許經營權招標的風電場及未采取特許經營權招標的通山九 宮山風電場每度電補貼0.07元 ;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每度電補貼0.25元 ;光伏電站項目每度電補貼0.1元 ;沼氣發電項目每度電補貼0.05元 ,以上補貼標準均含17%增值稅 。
據了解 ,項目建成投產且符合並網運行條件的 ,由各發電企業向項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,市州能源主管部門初審後報送該局審核 。對符合條件的項目 ,該局將列入新能源補貼目錄進行 公示 ,並於每年7月底前和次年1月底前 ,將目錄抄送省物價局 。
省物價局表示 ,電價補貼每半年結算一次 ,每年9月10日和次年3月10日前 ,在收到各發電企業報送資料後下達補貼文件 ,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據此及時結算 。對已上網發電項目 ,電價補貼從2015年4 月20日起執行 ,此後新建項目電價補貼時間從並網發電之日起執行 。
補貼後家庭光伏電站回報周期縮短2年
國網武漢供電公司透露 ,目前武漢家庭光伏電站有100多戶 。
武漢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第一人高鬆表示 ,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每千瓦時補貼0.25元 ,對建家庭光伏電站影響比較大 ,以前每千瓦時補0.42元 ,現在補到0.67元 。據高鬆測算 ,新補貼出台後 ,建家 庭光伏電站投資回報率從以前的11—12% ,上升到15% ,投資回報周期從過去的8年縮減為6年 。